在核電發展速度下調之后,水電承擔起我國“十二五”能源需求的“接力棒”。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劉琦近日表示,未來五年將建設1.2億千瓦水電,而在過去的100年間我國水電的總量僅為2.13億千瓦。業內人士表示,水電建設提速的核心是補位核電的放緩,但如何解決水電發展與環境污染間的關系,可能是未來水電建設提速后監管層需要抉擇的核心。
據劉琦介紹,“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在做好生態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積極發展水電,并明確“十二五”期間要開工建設1.2億千瓦水電的目標。事實上,我國水電自1910年開始發展,裝機總量于2010年底達到2.13億千瓦,其中“十一五”期間新增水電0.96億千瓦。
早在去年國家能源局曾經提出過到2020年水電裝機總量達到3.5億千瓦的水電發展目標,此次提出的1.2億千瓦目標,意味著未來五年內的水電建設速度將遠遠超過“十一五”和過去百年建設總規模的一半。而且,如果這一目標實現,則到2015年,我國水電裝機總量將達到3.33億千瓦,接近2020年目標。
從核電發展速度的下調到水電的加速,這些數字都與一個目標密切相關,那就是“到2020年實現非化石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的15%”,這是我國政府對世界做出的減排承諾。“十二五”規劃中,這一比例達到11.4%的目標也正是根據上述目標推算出來的。
按照裝機總量大小,目前我國可利用的主要非化石能源依次是水電、核電、風電、光伏以及生物質能等能源形式。國家能源局此前對于這15個百分點“蛋糕”的分配方式是,水電在我國一次能源的比重占到9%左右,核電占到4%,風電、太陽能和其他非化石能源占到2%。
然而,前不久發生的日本福島核電事故的警示作用使得這一“分法”做出調整。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專職副理事長魏昭峰前不久透露,“十二五”我國核電發展線路將由“大力發展”轉變為“安全高效”,且目標也相應縮水。這就意味著其他能源的“出力”必須更多。
在上述非化石能源中,雖然風電和光伏的發展近年來不斷加速,但是由于其成本仍然較高,且并網技術難題仍難以解決,并不被寄予厚望。而水電開發空間還很大,分析機構統計,我國水電的經濟可開發量為4億千瓦,技術可發開量為5.4億千瓦。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計劃僅僅是從樂觀角度看待的。事實上由于對于自然環境破壞嚴重,水電一直被視為一把“雙刃劍”,爭議也存在多年。環境保護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長凌江便表示,某一水域因水電開發而造成的水污染問題時發現,修建水壩后,河流的水流減緩,水體的富營養化使得水白菜瘋長,水生態系統遭到嚴重破壞。“水電在某種程度上可能比火電造成的污染更嚴重,其損失可謂觸目驚心。”他說。
也正是因為上述原因,水電建設是否應該大刀闊斧的爭論已經延續多年。其中有代表性的就是對怒江流域水電開發,2003年決定建造的水電項目得到了當地官員的支持,但環保人士卻始終堅決反對,這一項目的可行性至今仍在爭論中。國家層面,環保部和國家能源局對于開發水電的表態也屢有不同聲音。但2008年國家的4萬億振興計劃中電力行業核準的投資額逾千億元,卻沒有一分資金用于水電的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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