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國有電力企業杠桿率一直居高不下,因此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已經勢在必行了,如果國有電力企業一直保持過高的杠桿率,則會對企業的發展造成非常不利的影響,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的指導意見》,為國有企業降低杠桿提出了非常有建設性的指導意見,本文就對國有電力企業去杠桿的主要措施進行簡單介紹。
一、是在現有的盈虧指標、流動性指標及杠桿指標的基礎上,進一步豐富杠桿指標,提高杠桿指標在建設運營中的考核權重,這些指標主要包括資產負債率、短期流動性、收入債務、償債能力等指標及其支持指標。
二、是將財務杠桿及關聯指標納入戰略規劃、項目建設、預算計劃,實行持續滾動的精準控制,加大正向和負向績效考核激勵力度。
三、把握時機審慎穩妥有序優化存量資產,是根據存量資產不同特點和市場時機嚴格按程序優化存量資產,必須有利于調整存量資產結構,改善財務狀況,為發展騰出增量空間。投資性資產轉讓、非戰略性資產轉讓、不需用資產轉讓、落后產能資產報廢等市場化或政策性剝離資產,存在沒有對應負債或對應負債少并不能降低資產負債率的資產處置,但可以增加短期流動性或減少流動負債,應該進行利弊分析并對處置費用和回收資金使用做好安排。
四、建立完善基于資產全壽命周期管理和戰略成本管理的與戰略規劃、項目建設、預算控制及績效考核有效銜接數據共享的企業信息管理系統。堅強對戰略規劃、項目建設、資產重組及預算計劃審計,突出集團總部及所屬單位資本性收支審計及績效考核審計。
目前我國國有電力企業由于歷史的原因,總體杠桿率比較大,同時由于國有電力企業本身存在監管、運營等一系列自身問題,實現國企降杠桿目前來說阻力比較大,因此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政策,實現國企的降杠桿。
湖北儀天成電力設備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