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建國以來,一直以煤炭作為主要的電能來源方式,但是眾所周知煤炭在燃燒的過程中,會產生二氧化硫、一氧化氮等有毒有害氣體危害環境,但是由于建國后的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我國對環保不太重視,因此環境受到了很大的傷害,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國對環境保護也越來越重視,因此國家相繼出臺了很多煤電的排放標準,本文就簡單介紹我國煤電排放標準的歷史變遷軌跡。
第一階段為1882—1972年,當時中國經濟落后,電力裝機容量少,處于無標準階段。
第二階段為1973年頒布的《工業“三廢”排放標準(試行)》(GBJ4—1973),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指標僅涉及煙塵和SO2,對排放速率和煙囪高度有要求,但對排放濃度無要求。
第三階段為1991年頒布的《燃煤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1991),首次對煙塵排放濃度提出限值要求,針對不同類型的除塵設施和相應燃煤灰份制定不同的排放標準限值。
第四階段是1996年頒布的《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1996),首次增加氮氧化物作為污染物,要求新建鍋爐采取低氮燃燒措施。煙塵排放標準加嚴,新建、擴建和改建中高硫煤電廠要求增加脫硫設施。
第五階段為2003年頒布的《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03),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進一步加嚴。對燃煤機組提出了全面進行脫硫的要求。
第六階段為2011年頒布的《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被稱為中國史上最嚴標準,燃煤電廠不僅要進行脫硫,還要進行煙氣脫硝,并對重點地區的電廠制定了更加嚴格的特別排放限值,并首次將Hg及其化合物作為污染物。
第七階段為2014—2020年的超低排放階段,2014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首次發文要求新建燃煤發電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接近燃氣機組排放水平。由此拉開了中國燃煤電廠超低排放的序幕。2015年12月環境保護部、國家發改委等出臺了燃煤電廠在2020年前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具體方案。
從這七個主要的時段來看,我國對環境保護的重視程度是不斷加強的,隨著新時代的到來,我國企業的環保意識也不斷增強,以后我國的自然環境可以得到非常好的保護,自然環境會越來越好。
湖北儀天成電力設備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