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一次能源消費年均增長6.6%,支撐了11.2%的GDP增長,成績來之不易。但面對成績,對不足也要有清醒認識。不但“十一五”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是比規劃高出5.5億噸標煤,而且橫向看,我國GDP和日本相當,但能源消費總量是日本的4.7倍;我國能源消費總量已超過美國,但經濟總量僅為美國的37%。不僅如此,我國能源消費總量占世界的20%,GDP卻不足世界的10%,與世界GDP能耗平均水平來比較,我國能源利用效率仍然很低。根據世界能源理事會(World Energy Council 2010)的數據,按2005年PPP不變價格折算,2008年我國GDP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53倍、印度的1.43倍、美國的1.61倍、巴西的2.07倍、日本的2.26倍。2009年,煤炭、石油、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石化、化工、化纖、造紙等9個行業的17項產品,按產品能源消費量加權平均計算,產品能耗比國際先進水平高約25%。定價難以過多考慮消費承受力從整體上看,能源價格偏低是造成我國能耗高、粗放生產、能源消費過快根本的原因之一。2009年,我國工業電價在29個工業化國家/地區中排名第19位,居民電價在29個國家/地區中僅排名第25位。不含稅成品油價格在29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在第10位,含稅價格排在第27位。工業用天然氣排在25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在第20位,民用天然氣價格排
在25位。
大家現在都很清楚,從能源儲量和環境容量的角度,我國目前的能源高速消費是不可持續的。這可以說是長期以來能源價格偏低造成的后果。因此,為了改變這種局面,好的辦法就是把能源價格調高到合理程度。但是,很多人談到我國能源價格時,通常把經濟發展水平和國民富裕程度作為能源價格不宜過高的支撐理由。有人糾結于,電價調高后,會不會加劇經濟通脹;還有人擔心中國的能源價格和國際的能源價格接軌公眾不買賬。其實,從市場的角度,這些擔心是經不住推敲的。一般來說,市場定價并不會考慮一部分消費者的承受能力,如果個別消費者對商品既定價格承受不起,只能減少該類商品的消費或尋求替代。能源定價也是這個道理,在市場全球化加速的今天,尋求我國能源的合理價格時,過多強調國內的價格承受力,不是一種理性的考慮。
發展可再生能源需要綜合考慮布局、生產、輸送、利用四個層面的協調問題。目前,我國發展可再生能源更多考慮是布局,但對生產、輸送、利用等環節卻沒有考慮充分。結果導致風電等可再生能源快速發展,利用率偏低。截止到2011年,接入系統的風電裝機容量達5000萬千瓦,但風電棄風較多。尋根溯源,很重要的原因是對于發展可再生能源配套的電價政策還不協調,由于對風電、光伏發電上網的補貼一直保持高位并未能隨成本下降及時調整,也不利于相關企業提高效率、加速技術研發,導致我國風電、光伏發電企業的核心競爭能力一直無法獲得整體大度提升(發達國家一般根據投產年限、發電規模對可再生能源優惠的上網電價標準實施逐年遞減政策,以此倒逼企業發展)。目前實施的標桿電價政策未反映峰谷供需關系,對于配合風電、光伏發電并網的常規機組并沒有相應的激勵,參與調峰的意愿下降,從而影響吸納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的能力。對風電接入電網工程的補貼標準偏低,風電送出省網架加強未納入補貼范圍,影響了風電配套工程建設。終端用戶峰谷電價未全覆蓋全部用戶,已實施的峰谷價格差偏低,影響低谷充分利用風電資源。
還有在煤電聯動的問題上,電價調整很重要的一條就是消化燃煤的成本,消化多少非常重要,若一點也不消化,發電企業沒有低價購煤的動力;消化過多,超過企業效率增長節約的成本,等于補貼電力用戶,也扭曲了一次能源成本,不利于引導合理消費。
主題詞:能源發展 能源價格 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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